紅網長沙12月27日訊(滾動新聞記者 劉志傑)12月26日,天心區法院宣判一起搶劫案,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1年,剝奪政治權利1年,處罰金3000元。
  26歲的王某是山東人,小學文化。公訴機關指控,10月1日凌晨,王某尾隨肖某至天心區的住所,在肖某打開房門進入房間後,王某也竄入房間並關上房門,持刀威脅肖某,搶走她600餘元。在肖某大聲疾呼的情況下,王某逃離現場。
  法庭上,王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,當庭表示認罪。  (原標題:男子尾隨女子 搶走600元被判11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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